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和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建设、科技、经济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审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投资项目,并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者报批;负责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4)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土地的开发利用管理。
(5)负责规划和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各项建设项 目,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6)负责按规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财政、国有资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
(7)负责按规定管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8)负责对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企业进行协调管理和服务。
(9)负责统筹协调常德高新区“一区四园”统计事务。
(10)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的派出机构。
(11)负责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权。
(12)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及鼎城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常德高新区属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实行市区共管,机构级别为正处级。下设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招商合作局、建设管理局、社会事务局、财政局、纪监工委、综合执法局、工会联合会10个内设职能机构,下设创新创业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宣传信息中心和桥南园区管理办公室5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设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公安分局、生态环境局3个市直派出机构。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常德高新区管委会预算单位由管委会本级构成,属于全额拨款行政单位,二级单位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1)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部门各项专项业务等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5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551.0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9551.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27.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支出增加导致经费拨款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551.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014.3万元,公共安全1758.66万元,科学技术887.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353.72万元,卫生健康103.58万元,城乡社区7763.1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2140.6万元,住房保障425.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04.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27.64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增加1796.56万元,公共安全增加1239.68万元,城乡社区增加6043.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增加1158.1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51.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327.6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6216.5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62.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63.03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744.1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3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3334.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165.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8.4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室、财政、纪检、招商、组织、宣传等方面的专项业务经费;公共安全支出60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部门执法办案、交通管理、网络平强建设等方面;科学技术支出863.17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发展运行、孵化器运行、园区攻坚、火炬统计调查等方面;就业管理事务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用工服务、结对帮扶就业扶贫等方面;城乡社区支出7658.1万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务管理、行政综合执法、征地拆迁补偿、园区环卫保洁等方面;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国土资源及园区规划管理等方面;安全监管支出104.8万元,主要用于园区企业应急、安全生产等方面。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比上年预算比较没有增减变化。
第三部分、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即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为744.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43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3.1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24.85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支出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
3、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为2250.75万元,主要是采购货物类400.7万元,服务类1850.05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截止上年底,办公用房面积(或租用面积)2488平方米、实有公车3台、主要办公设备339台、主要公用设备19台。
5、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金额为1955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16.56万元、项目支出13334.5万元(不含财政预留专项项目)。
6、本部门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故公开表中未体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运行经费:也就是基本支出中的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用品、印刷、水电通信及维修维护等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包括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4、“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