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1.工作职责:负责纪检监察相关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法制、督查督办、政策研究、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内部审计、全面深化改革、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法务工作(其它重要的非诉讼事务),包含外聘律师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工作,统筹负责“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党务、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绩效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临聘人员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预(决)算工作、财务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2.负责人:杨锦程
(二)招商合作局:
1.工作职责:负责拟订招商引资工作计划,开展对外经济交流合作;负责招商信息收集、投资项目洽谈、预审和项目引进落地工作;负责招商形象宣传推广和招商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负责牵头组织投资项目的履约核查、违约处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进出口贸易的促进工作。按规定办理外资、外贸、外经和高新技术合作涉及的相关外事侨务工作。负责签约项目从入园到建成的推进和服务工作。
2.负责人:肖友华
(三)产业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管局):
1.工作职责:负责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布局、产业政策、项目准入标准等事项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编制产业发展目录,拟订产业扶持政策;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指标统计分析;负责统计工作;负责企业投产后的协调服务。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对接消防相关工作。负责地方金融工作,协调处理企业融资、上市等工作。负责争资争项工作。
2.负责人:杨德富
(四)营商环境局:
1.工作职责: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拟订建设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重要专项规划;承担建设工程的计划、评估论证、预决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发建设,参与编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管;根据权限依法承担住建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履行行政审批服务职责。负责协调对接生态环境保护、公安等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项目建设的土地和规划要素保障相关协调工作。
2.负责人:雷慧军
(五)创新和人才局:
1.工作职责:负责统筹科技创新相关工作;负责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和科技型企业培育等。负责创新平台的建设和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创新创业有关政策;负责创业培训、创业活动举办、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服务、科技项目服务、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创新创业服务工作;统筹产学研合作工作。负责为企业开展用工服务、对外劳务协作、求职人员就业服务、人社部门业务政策宣传等工作;负责城镇新增、转移就业;负责企业职业能力建设、员工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负责企业社保业务经办和咨询、农民工流动监测等工作;负责企业劳动关系培训及和谐创建等工作;承担人社一体化平台的经办工作。负责制订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管理和服务。
2.负责人:管宏飞
二、直属事业单位
项目建设和企业服务中心
1.工作职责:承担行政审批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企业服务大厅的管理;承担为企服务、涉企全程代办等相关工作;承担“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负责人:张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