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精神解读
一、出台背景
湖南是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节点、“一带一路”的重要腹地,区位、产业、创新、营商环境等优势更加凸显,招商引资作为我省全面贯彻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高地的重要手段,必须一以贯之、持续推进、久久为功。为深入贯彻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以好的方法论助力经济稳增长、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省商务厅起草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实施精准招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提出10条具体工作举措,明确到2025年,实际使用外商直接投资金额达56亿美元,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1.4万亿元,在湘投资世界500强企业突破200家,湘商回归、返乡创业者每年力争达到当地外出人数的2%左右。
三、主要亮点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完善招商机制。强调加强顶层设计、上下协同、横纵联动,避免产业同质化竞争。强化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重大招商项目快速响应、集体决策和工作推进机制。理顺省、市、县三级和园区招商引资侧重点和主攻方向,实现省市县分级推进、梯度负责、精准发力。
二是突出明确招商方向,夯实招商基础。强调根据全省产业布局和错位发展要求,立足本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研究确定招商引资方向。聚焦“大智移云”战略性新兴产业、“3+3+2”产业集群和现代农业等重点领域,推动产业链向深度和广度延伸,持续提升制造业比重。精心打造“三库一图”(目标企业库、项目管理库、机构联络库和全球招商地图)的投资推广资源体系,全面推行“三报告一建议书”(国别研究报告、产业研究报告、目标企业研究报告和投资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储备。
三是突出创新方式方法,提升招商质效。对近年来各类招商模式与方法进行总结归纳,提出运用市场化手段,多方面参与、多领域互动、多角度发力。鼓励开展节会展会招商,按照“一市一展”思路,打造专业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的知名展会平台。支持开展资本招商、基金招商和股权招商等招商引资新渠道、新模式、新方法。鼓励各市州、县市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委托招商。统筹驻外机构、商协会、经贸推广机构等力量,构建国际化、多层次、强协同的全球招商网络。
四是突出强化政策支持,激发内生动力。强调支持外商股权投资,鼓励投资性公司等总部经济的引进,对“三类500强”企业来湘设立集团总部、世界500强企业来湘设立中国区总部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鼓励湘商回湘投资创业,对湘商上市企业集团总部整体回迁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湘商上市企业功能性总部回迁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对省外境外商协会引进抱团转移项目的,对商协会给予鼓励。
五是突出规范招商行为,强化保障措施。提出招商“限制性”条件,要求完善亩均税收、投入产出率等指标监督,强调对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合同审查、落地履约、政策兑现的监督检查,对重大和优质项目实施“一事一议”的,需按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以理性、科学、规范的招商方式寻求规模、结构和质量的突破。强调加强招商队伍建设,建立科学考核机制,健全完善招商引资容错机制,激发招商积极性,鼓励大胆创新、担当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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