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常德高新区不文明行为曝光
文明创建无止境,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携起手来,争做新时代遵德守礼、向上向善的文明市民,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通过负面曝光,督促整改,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告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
2022年11月9日8时30分中联大道商业街三味茶楼门口湘J29009机动车未按规定停车
2022年11月9日8时32分中联大道商业街食得福门口湘J53U60机动车未按规定停车
2022年11月9日8时40分中联大道商业街家庭小厨门口堆码
普法知识:
《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
第十二条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城市管理部门应当合理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责任事项和监管单位等。
第十三条 城市道路应当及时清扫,保持整洁畅通。
禁止违反规定在城市道路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建设建(构)筑物、摆摊设点和从事其他占道行为。
临街门店经营者不得在店外堆物、经营和作业。
第十四条 城市临街建(构)筑物外立面和屋顶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洁。
第十五条 在户外设置广告应当符合广告规划及城市容貌标准,管理责任人应当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和清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广场等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涂写、刻画、散发广告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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