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常德高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园区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机构职能,完善体系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成立了常德高新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和部门全面负责、参与法治建设。定期召开党工委会研究法治工作,有序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制定了《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全力推进法治园区建设,为园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法治建设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把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作为干部选拔任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调动干部对法治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强化对依法行政工作人、财、物的保障,促进法治工作有序运转。
(二)强化监管举措,依法履职尽责
科学民主决策,提升治理能力。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园区“三重一大”事项,均召开党工委会议集智研究、集体决策、集中解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决策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出台了《常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与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试行)》《常德高新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常德高新区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试行)》《常德高新区来客接待和工作用餐管理制度(试行)》等措施,确保依法行政、阳光用权。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相关涉法问题,召集法律顾问、接请市、区法律专家共同研究,确保各项决策依法依规。
坚持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四项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每名执法人员配备1台标准执法仪,每次执法行动中使用2台以上执法仪记录执法全过程影音资料,并建立专项档案留底管理。本着多在事前服务,少在事后执法的原则,不断优化执法方式,编制了执法领域“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以三次告知、预警提示、说服教育和行政指导等方式“柔性监管”,依法免除、减轻或从轻行政处罚,全年以“温馨告知书”的方式劝离违停车辆2000多台次,运用一般程序处罚1起因遗撒渣土污染路面的行为,运用简易程序处罚41起。
强化合法审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招商合同审查备案报备,全年39个招商引资签约合同按程序提交党工委会议、市招商引资拟签约项目预审工作小组审议,进一步提高了招商引资决策水平和项目质量。严格园区企业申报各类上级奖补资金、项目的法律资格审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项目申报内容合法性、合规性书面承诺,园区相关部门严格审核。同时,严格各类奖补资金发放审核程序,督促企业专款专用,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合法,13个中央、省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的7018.3万元到位资金全部转款专用。依法开展各项企业融资担保,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湖南省财政厅关于高质量做好“潇湘财银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财金〔2021〕49号)等文件精神,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银政担贷”融资担保及纯信用融资。
(三)着力改革创新,提升服务效能
持续深化改革,积极争取权限。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共争取到位市级赋权342项,并依法依规与16个市直部门签订了《赋权事项交接书》《行政执法委托书》,推进权限承接既合法合规,又符合园区实际。
推进简政放权,提升办事效率。聚焦“四减五个一律”,公布标准化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形成“审批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两张清单,政务服务实现“一次办”“无差别办”“同标准办”,办事材料压减25%以上、办理时限提速70%以上,全年19505件受理事项全部办结。对园区能全程办理的审批事项,坚决落实“一门通办”“一窗通办”,施工图线上审查实现“零跑腿、零接触、零付费”,全市率先实现项目供地“四证齐发”“交地交证即开工”;对园区暂无相关权限的审批事项,以园区购买服务形式引进第三方机构免费全程代办,每年为项目方节约资金200余万元。
坚持主动服务,解决群众痛点。新增了社保、工伤、失业、企业开办窗口,有效解决了一批“放管服”改革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问题。
(四)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回应关切
坚守法律底线,自觉接受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积极加强审计监督,对1个事业单位进行了年度财务收支审计,1个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广开便民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按照“有场地、有标识、有设备、有指引”的四有标准在政务大厅设立了政务公开专区,提供咨询、申请、查阅等政务公开服务。通过常德高新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信息政策解读、用人招工等各类信息2296条。
(五)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园区发展
学法用法普法,提升法治能力。深入落实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相关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分层次、分专题组织园区机关干部、企业工作人员开展法治业务培训,并按时间节点较好地完成学习和考试,推动干部带头学法、企业和员工模范守法。以“八五”普法为主抓手,积极开展园区干部职工学法懂法培训和学法考试,提升园区干部队伍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保障群众利益,依法调处矛盾。主动回应群众关切,办理市长热线426件、市长信箱12件、常德论坛5件,一批群众反映的现实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依法解决涉访涉诉问题,受理信访件180起,接待来信、来访480余批次1200余人,调处成功率95%,帮助追讨农民工工资1100余万元。在2022年度全市平安建设和“无上访村(社区)”建设工作考核评估中荣获2022年度平安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评等级被评为A级。
坚持执法必严,依法管理城市。以文明创建为主抓手,依法开展城市管理,认真贯彻“721工作法”,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做到提醒在前、执法在后,以“温馨告知书”方式劝离违停车辆2000多台次,发放宣传单等3000余张。建立了城市管理权责清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绘制工作流程图,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投诉举报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着装等工作要求,依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
(六)优化营商环境,广泛凝聚合力
优化营商环境,创建示范园区。紧跟上级部署,对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要求,依托法治园区创建,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单项创建,同步推进法治园区建设工作。牢固树立优化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生命线”理念,坚持以法治思维营商、以契约精神爱商、以同理心换位思考助商、以干部优良作风护商,以法治建设全力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园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社会事务局(优化办)被评为全市2018-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
持续纾困解难,大力惠企暖企。大力推进“送、解、优”行动,收集、解决企业反映问题近300个,解决企业用工3656人。强化金融服务,设立了银政担贷、科技贷、信补贷、潇湘财银贷、知识价值信用贷等多个金融服务品种,组建了鼎合基金、合金战新股权投资基金2支产业扶持基金,全方位解决企业融资难题。其中“银政担贷”业务,共为26家企业获得1.33亿元的流动资金融资,为63家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573万元,对133户(次)企业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4.03亿元,协助企业获取流动资金融资2.2亿元。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常德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不够深入、法治工作力量不足。离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常德高新区党政主要领导人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管委会日常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常德高新区法治政府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五好”园区建设这条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持续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抓省委印发的《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贯彻落实,严格执行《常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2021-2025年)》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大法治政府创建力度,强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简政放权、着力加强公正监管、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常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议事决策与内部管理相关制度(试行)》《常德高新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等议事决策制度要求,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发挥政府督查作用、监督和制约执法行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升整体监督效能。
(五)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完善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加强矛盾调解工作、深入推进法治信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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