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第90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2]第901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常德申泰环卫渣土运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274594177XQ
违法类型: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10月9日
违法事实:2022年9月17日10时10分,我局接匿名人举报,高新区荣程机械有限公司附近有渣土车出入,执法大队10时38分赶到现场发现:有一辆牌照为湘JZ0220渣土车辆正在运输建筑垃圾(弃土),经核查该渣土车是常德市申泰环卫渣土专运有限公司的车辆,该公司在未获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情况下处置建筑垃圾。其行为已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常德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基准》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内容:责令限期改正,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0
处罚有效期:2099年12月31日
公示截止期: 2023年11月2日
处罚机关:常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700006398742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