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关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龙铖钢构”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现对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指出“龙铖钢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17号):暗访常德市龙铖钢结构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厂工人直接在约400平方米的生产车间内对产品进行喷漆,且有2处不同位置正在进行喷涂作业。喷涂作业区域无任何废气处理设施,所排放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无组织排放,现场喷漆的油漆刺鼻味比较严重,涉嫌违反环保法第42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5条;生产车间内的焊接烟气配套了烟气处理净化器,但未使用,焊接烟气直接无组织排放,涉嫌违反环保法第42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8条的规定。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责任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整改目标:依法查处常德市龙铖钢结构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要求企业喷漆工序经环保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烟气经烟气处理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1.该企业已制定整改方案,组织焊工班组再学习正确使用焊烟处理器,对所有焊烟处理器检查维修,保障正常工作,对出现违法焊接要求的工人施行罚款措施;喷漆问题,该企业已采购符合条件的喷漆设施及配套的污染处理设施,已签订合同,设备已安装,已投入运行;
2.督促该企业喷漆、焊接时正确使用处理设施,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出现。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
受理部门:常德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6-7661310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富窑路1号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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