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进行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环保相关意见,现将本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欢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问题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及内容
2022年8月2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下发《关于发布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边界面积及四至范围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核定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积共861.96ha。本次规划总面积861.96公顷,分为石板滩镇片区、灌溪镇片区和桥南片区,其中灌溪镇片面积570.86公顷,石板滩片面积61.93公顷,桥南片面积229.17公顷,共分为九个区块。
本次规划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造集传统转型升级与新兴领域承接的开发合作制造高地,构建“两主一特+新兴产业”的产业定位,其中,两主一特指的是智能装备制造和军民融合、光电信息两大主导产业以及新材料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指的是生命健康等产业。
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园区内现有环保合法企业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园区企业废水纳管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收集、废气处理等措施;园区内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资质单位进行收集、运输、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利用等;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包括园区内的企业厂区地面硬化等防渗措施,避免企业生产过程的污染物的跑、冒、滴、漏污染地下水;企业生产噪声及交通运输噪声通过采取隔音、吸音、减振等措施减缓影响;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加强施工管理,保持挖填平衡,优化用地等措施。
三、评价结论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与上层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基本协调,产业定位、产业布局合理。在落实报告中的各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和调整建议,严格控制产业准入,妥善解决制约因素前提下,区域开发可满足当地环境承载力的要求。规划的实施对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将起到重大的作用。因此,从环境保护等角度综合分析,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实施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于即日起登陆访问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2,亦可前往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园区内以及园区外周边的居民、企事业单位等。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详见本公告附件1。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富窑路1号
联系人:鄢陈喜
电话:0736-7661310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湖南龙舞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沙高新区麓龙路麓谷商务中心C栋1016
联系人:唐胜
联系电话:0731-85223180 邮箱:269621429@qq.com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邮件等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附件:1 .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2 . 常德高新区规划环评.pdf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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