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1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园区位于常德市鼎城区,园区代码G432127。1992年,依托浦沅机械厂,灌溪工业小区在兴工富民的潮流中形成初步规模。经过几年的发展,1994年1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常德市鼎城区灌溪工业园。园区位于常德市城区西北郊,石长铁路、新老207国道和常张高速公路贯通区,区位优势十分明显。1992年3月,由鼎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鼎城桥南工业园”。桥南工业园位于常德市江南城区武陵镇善卷路中段,北抵桥南市场,南望国家级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开发区。1994年3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将“鼎城桥南工业园”和“鼎城灌溪工业园”整合成立了“常德桥南经济开发区”(湘政发〔1994〕5号文)。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批准,常德桥南经济开发区更名为“湖南常德鼎城经济开发区”(国家发改委公告2006第8号文),开发区级别为省级开发区,为规范开发区管理,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湘政函〔2012〕88号)文件规定,“湖南常德鼎城经济开发区”后更名为“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012年升级为省级高新区,2017年2月正式获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常德高新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委托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编制了《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调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1月获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函〔2015〕79号,环评批复要求均已按要求落实。园区于2017年2月获批国家技.术产业开发区并正式更名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截止目前,园区未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的编写工作,但园区已于2021年启动调扩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截止到2021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118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99家,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19家。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9家,正在编制的3家,不需要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企业106家。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89家,不需要进行验收的企业19家。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或登记管理的企业114家,4家正在办理中。
根据《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5年10月)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湘环评【2015】79号),园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490t/a,氨氮≤65t/a,二氧化硫≤136t/a,氮氧化物≤1250t/a。
二、环境管理情况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2015年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对《湖南常德鼎城高新技术产业园调区扩区环境影响报告书》(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5年10月)进行了批复,批复文号为(湘环评【2015】79号)。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表1 规划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
(二)“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湘政发〔2020〕12号)及《湖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中表2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总体管控要求,常德高新区“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详见下表。
表2 “三线一单”落地应用情况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 单元名称 | 行政区划 | 单元分类 | 单元面积(km2) | 涉及乡镇(街道) | 区域主体 功能定位 | 主导产业 | 主要环境问题和重要敏感目标 | ||
省 | 市 | 县 | ||||||||
ZH43070320005 | 常 德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 湖南省 | 常 德 市 | 鼎 城 区 | 重 点 管 控 单 元 | 核准范围:9.1068 | 核准范围(一区两片):灌溪片区涉及灌溪镇,石板滩片区涉及石板滩镇 | 鼎城区:国家级农产品主产区;灌溪镇、石板滩镇:重点镇 | 湘环评函〔2015〕79号:石板滩片区:电子信息产业、生产性服务业;灌溪片区:机械装备制造业、新型建材业、电子信息业。湘发改函〔2016〕145号:新扩区域主要布局发展机械装备、新型建材、电子信息、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湘政函〔2018〕116号: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新型建材及传统工业升级等;六部委公告2018年第4号:设备制造、非金属矿制品。 | 园区靠近常德市城区,且位于常德市城区全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 |
序号 | 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高新区落实情况 | 符合性 | ||||||
1 | 空间布局约束 | 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高新区内各功能区相对集中布置,处理好高新区内部各功能组团及高新区与周边农业、生活、配套服务等各功能组团间的关系,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和绿化隔离带使各功能区隔离,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区间设置足够的环境防护距离。 | 常德高新区功能分区非常明确,电子科技、机械加工集中布置在灌溪片区,新型建材产业集中布置在石板滩片区。居民区位于灌溪镇,通过新渐河隔离。高新区沿新渐河两岸设置了绿化带,居民安置区与工业用地间设置了环境防护距离。 | 符合 | ||||||
2 | 灌溪片区:将东部兴工东路以南的小块居住用地调整为仓储物流用地,兴工东路以南、临浦灌大道的中小幼用地调到开发区外。工业用地与周边非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除现有的南方水泥企业外,不再布置三类工业用地,南方水泥企业不再扩大规模。建材产业园不得引进气型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建材生产企业。气型污染较重的喷涂工艺等不得布置在本片区新渐河以东的装备制造产业园内,新渐河以东的现有企业也仅维持现状,不再扩建。 | 常德高新区已将东部兴工东路以南的小块居住用地调整为仓储物流用地,兴工东路以南、临浦灌大道的中小幼用地调到开发区外。工业用地与周边非工业用地之间已设置绿化隔离带;除现有的南方水泥企业外,常德高新区未再布置三类工业用地。并且南方水泥未再扩大规模。石板滩片区建材产业园以现有企业为主。园区内新增气型污染较重的喷涂工艺均布置在新渐河以西的产业园内,现有的气型污染较重的喷涂工艺尚有响箭重工、中凯机械、荣程机械等数家企业在新渐河以东。常德高新区陆续将气型污染较重的喷涂工艺搬迁至新渐河以西,例如荣程新厂已建在标准化厂房内,以新厂喷漆为主,老厂的喷漆工艺已逐步减少至无,2021年该公司老厂未开展喷漆作业。新渐河以东企业均维持现状,未改扩建。 | 符合 | |||||||
3 | 石板滩片区:在工业用地与周边非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电子信息与生产性服务产业园把污染物产生量大的车间尽量布置在北部区域。 | 常德高新区已在石板滩片区工业用地与周边非工业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新进企业入驻电子信息与生产性服务产业园时,常德高新区已根据环境影响的程度,要求企业将污染物产生量大的车间布置在北部区域。 | 符合 | |||||||
4 | 严格限制水型污染企业引进。 | 常德高新区入驻企业以气型污染企业为主,仅有喜刷刷消毒有限公司、湖南亲零嘴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和畅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和润欣食品有限公司、常德市东辉食品有限公司等5家水型污染企业。上述五家公司均自建了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厂。 | 符合 | |||||||
5 | 污染物排放管 控 | 废水:完善高新区环保公建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污废水经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老渐河,最终排入柳叶湖;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新、老渐河。 | 常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使用,园区内已建成35km污水管网,基本覆盖灌溪园区和石板滩片区临沅澧干线区域,常德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类标准后排入老渐河,经花山河最终排入柳叶湖。雨水排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新、老渐河。 | 符合 | ||||||
6 | 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采取有效措施,在达标排放的前提下进一步减少工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 常德高新区各企业积极开展生产工艺研究与技术改进,确保了污染物达标排放。在此前提下,园区积极推动企业“一厂一策”的编制落实工作,确保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排放无组织逸散量。 | 符合 | |||||||
7 | 园区内相关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常德高新区涉锅炉企业较少。已基本取缔燃煤锅炉,采用天然气或成型颗粒生物质作为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中的要求。 | 符合 | |||||||
8 | 强化源头管控和末端治理,加快推进工业涂装等行业企业 VOCs 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 常德高新区响箭重工、特力液压、中联重科、荣程机械等10余家有喷涂工艺且VOCs产生量较大的企业编制了VOCs治理“一厂一策”,要求各企业使用水性涂料替代油性涂料,并采取活性炭吸附+UV光氧催化等治理措施,使VOCs实现超低排放。 | 符合 | |||||||
9 | 固废:做好高新区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加强固体废物的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对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综合利用或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妥善处置,严防二次污染。 | 常德高新区已对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立了统一的固废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系。 | 符合 | |||||||
10 | 环境风险防控 | 开发区应建立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落实《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 施,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2019年,常德高新区委托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常德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该应急预案中提出了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使用、贮存、运输、处置过程中发生泄露等风险事故的防范措施。 | 符合 | ||||||
11 | 园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 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常德高新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以及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企业均已编制应急预案或正在编制应急预案。 | 符合 | |||||||
12 | 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活动的监管。 | 常德高新区内建设用地风险管控,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进行了调查、风险评估工作;原福利橡胶厂地块现已建成中联恒通,该地块已移除污染地块名录。 | 符合 | |||||||
13 | 农用地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防控企业污染。禁止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 | 常德高新区园区管控范围内仅有石板滩片区有少量农田,农业已实施分类管理。常德高新区已做好土地利用规划,不会利用耕地新建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危险废物经营等行业企业。 | 符合 | |||||||
14 | 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能源:高新区内除现有南方水泥公司外,不得建设燃煤企业及燃煤装置;禁燃区内除经过批准的火力发电企业外,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工业及经营用炉灶等燃烧设施。园区企业清洁能源普及率不低于90%,生活清洁能源普及率达100%。2020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11.18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026标煤/万元。2025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为23.36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022标煤/万元。区域"十四五"期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为12.18万吨标煤(当量值),单位GDP能耗下降16%。无煤炭消费量。 | 常德高新区目前除南方水泥外,未新建其他燃煤企业及燃煤装置,各企业使用的能源以电和天然气为主,仅有新金顶建材和喜刷刷消毒有限公司使用成型颗粒生物质燃料。常德高新区未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工业及经营用炉灶等燃烧设施的企业,现有企业亦未发现使用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炉窑、工业及经营用炉灶等燃烧设施。 | 符合 | ||||||
15 | 水资源: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用水量,进一步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到2020年,鼎城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达到4.88亿立方米,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降低30%和29.2%。 | 常德高新区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取水量,并制定了用水管理计划。 | 符合 | |||||||
16 | 土地资源:推进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控制开发园区新增用地规模。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保障区域主导产业发展用地。入园项目投资强度要求在200万元/亩以上、税收强度10万元/亩以上。 | 常德高新区积极推进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以国家产业发展政策为导向,科学合理安 排各行各业用地。优先招商引入产品附加值高、资源利用少的工业企业。 | 符合 |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个,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20000m3/d,实际处理规模8615.53m3/d左右,污水处理工艺为改良A2/O,在线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30个,工业废水总排放量522272m3/年,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118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园区内涉一类污染物排放企业1家,达标率100%。
根据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委托第三方单位进行月度监测结果以及污水处理厂出口在线监测设备监测结果,各项污染因子均达标排放。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工业废水总排放量314.4669万吨,化学需氧量34.48t/a,氨氮1.656t/a,无其他特征污染因子。
排污口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鼎城区花山河(富贵村),水功能区划Ⅲ类,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内无涉及黑臭水体。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建有小微站2个,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6个参数),小微站为常德高新区管委会站点和南方水泥站点,自动空气监测站为技工学校监测站点。自动空气监测站未联网。园区环境空气监测依托常德市自动空气监测站(长庚路站点)。2021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1.9%,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达到《环境空气质量》(GB3095-2012)二级标准。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95个,全年SO2排放量5.337t/a、NOx排放量297.87t/a、VOCs排放量10.883t/a。
(五)土壤环境管理
园区内无涉及污染地块。
(六)固体废物管理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5家,产生量533209.1t/a,其中,无自行处置,自行综合利用460253t/a,外委处置67973.099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31家,产生量1506.7463t/a,其中,无自行综合利用,无自行处置,外委处置1496.4108t/a。
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七)投诉管理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28件,已完成整改28件,完成率100%。无环保督察交办问题。
(八)园区信用评价
对照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的评分要求,常德高新区2021年度园区环保信用评价结果如下:
1.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加一分。
2.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加一分。
总计11分,为诚信园区。
表3 湖南省产业园区环保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 一级评价指标 | 二级评价指标 | 评价标准 | 分值(分) | 自评 |
1 | 环境准入管理 |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产业园区有重大调整和修订未重新开展规划环评 | -1 | |
2 | 产业园区规划实施五年以上未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 -2 | |||
3 | 建设项目环评 | 产业园区内有建设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 -1 | ||
4 | 产业园区内有被评为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 | -1 | |||
5 | 环境基础设施 | 废水收集处理 | 产业园区废水集中处理率未达到100% | -3 | |
6 | 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执法监测不达标 | -2 | |||
7 | 废气治理与管理 | 产业园区涉VOCs重点排放企事业单位未进行有效收集、未设置有效的VOCs污染治理措施或未按规定建立管理台账 | -1 | ||
8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成大气环境监控预警系统 | -1 | |||
9 | 固废处置 | 产业园区未建成危险废物监管体系 | -1 | ||
10 | 产业园区内企事业单位发生危险废物非法倾倒、转移、处置事件 | -2 | |||
11 | 环境监测监管能力 | 监测能力 | 产业园区未开展自行监测或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 | -2 | |
12 | 产业园区未按规定建立与环境监测要求相匹配的环境监测能力 | -1 | |||
13 | 监管能力 | 产业园区建立了污染源在线监控、企事业单位生产工况、电能监控、一企一管水质监控、视频监控及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环境质量监控等产业园区数字化在线监控平台(任意一项) | +1 | +1 | |
14 | 信息化建设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信息管理档案 | -1 | ||
15 | 环保信息公开 | 产业园区未及时公开年度环境监测报告或园区年度环境监测信息,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公开不完整的 | -1 | ||
16 | 环境风险防控 | 环境风险排查 | 产业园区年度内未开展环境风险隐患和环境问题排查工作 | -2 | |
17 | 环境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 产业园区设置了风险防控环境应急指挥平台 | +1 | ||
18 | 产业园区未按要求制定或修编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 | |||
19 | 产业园区未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 -1 | |||
20 | 产业园区环境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不符合规定 | -1 | |||
21 | 风险防控体系 | 产业园区未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未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 | -1 | ||
22 | 产业园区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存在被省级以上环境主管部门通报的突出环境安全隐患 | -4 | |||
23 | 产业园区出现区域限批、挂牌督办、约谈、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力等情况 | -3 | |||
24 | 环境综合治理 | 环境第三方治理服务 | 采取了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 | +1 | +1 |
总分 | 11 | ||||
说明: |
三、园区环保工作成效、主要措施做法
根据我园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以生态经济建设为中心,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园区生产发展与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为目标,强化各类污染综合防治,精心组织,强化措施,圆满完成了园区全年环境保护工作。主要做法为:
(一)严把环境准入关。切实转变发展理念,不将降低环境准入门槛作为园区招商引资的优惠条件,严格按照规划环评准入清单及“三线一单”的要求,未引进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企业。
(二)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要求,园区开展了燃煤锅炉综合整治行动,淘汰了燃煤小锅炉。园区制定了涉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整治方案,重点推动企业将油性涂料改为水性涂料,大幅度降低了园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园区雨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100%,实施雨污分流,第三方治理单位建立了管网巡查机制,强化企业废水预处理装置巡查。园区集中污水处理厂应对废(污)水进行深度处理,确保了尾水稳定达标排放。
(四)加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组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会,加强产废企业危废管理意识,明确固废处理重点管理环节及其在贮存、转移、加工利用、处理处置过程中污染防治要求,积极推进产废企业的源头减量,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实现了固废处理处置全流程管控。
(五)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根据园区自身特点,明确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了园区综合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结合园区新、改、扩建项目的建设,不断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难题
2021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现状为工业污水处理厂,主要处理园区工业废水,同时接纳两镇居民生活污水,但目前住建部门将该污水处理设施认定为乡镇污水处理厂,故2022年需要对该问题进行论证分析,确保园区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能够妥善处置,达标排放。
2.园区未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2021年开始编制的园区调扩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尚未取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文件。
3.园区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未正常运行,无法为园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提供监管依据,导致园区应对重污染天气时,响应速度存在差距。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做好全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严格建设项目审批和“三同时”制度,把好项目准入关口,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全程服务,提高办事效率,降低办事成本,用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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