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机配件智能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公告
根据《关于落实排污许可制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衔接改革推进环评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常环函﹝2021﹞17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挖掘机配件智能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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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常德高新区富窑路1号
邮 编:415106
作出告知承诺制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关于挖掘机配件智能精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告知承诺制).docx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审批决定文号 |
1 | 挖掘机配件智能精加工扩建项目 | 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岗市村十二组、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常德高新区创新创业园标准化厂房三期4栋1楼 | 常德市佳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常环建〔2021〕1112号 |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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