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措施清单“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管理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常发电〔2021〕1号)的文件精神和2021年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问题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6号):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
牵头落实单位:区办公室
反馈问题内容:
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管理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整改目标:
充分发挥市生环委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作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整改完成情况:
1.召开党工委会议,明确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分工。
2.召开了高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全体会议,明确部门职责,突出了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
3.出台了《常德高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常德高新区2021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常德高新区2021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明确了牵头、责任单位。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9月30日至10月4日
受理部门: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6-7663110
联系地址:常德高新区富窑路1号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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