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我局拟定于2021年11月15日在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会议室举行“常德高新区污水管网整治工程建设项目(荷花污水提升泵站、玉皇污水提升泵站)、中南大学常德轨道交通研究院项目、常德高新区珠港路(富窑东路-常德大道)建设项目、常德市新河水系北段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等项目涉及鼎城区石板滩镇、灌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2006-2020年)(2016年调整完善)修改方案”听证会,欢迎符合下列须知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1年11月4日前携带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我局将指定听证会代表。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听证会代表可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核选担任;
2、听证会代表应该熟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情况,并关注常德市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3、听证会代表一旦被指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严格遵守听证秩序,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并对听诊笔录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
4、听证会代表必须客观反映实际情况,不能捏造和歪曲事实;
5、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听证会:
(一)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二)精神病患者或酗酒的人;
(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四)正在监外服刑以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
(五)携带凶器的人;
(六)其他可能妨害听证会秩序的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滕春华
电 话:0736-7528198
常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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