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的通知
有关单位、企业、工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的要求,按照常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推进会议精神,现对我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上牌、检测工作作出如下部署,请认真执行。
一、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摘录:
第五十九条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
2、《常德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摘录:
第八条 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制度。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编码登记。
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向大气排放污染物,不得排放明显可见的黑烟。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
二、时间安排
我区要在9月30日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测上牌工作。
三、目标任务
建设管理局督促有关企业、工地积极配合,宣传信息中心及时做好宣传工作,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建立台账,相关企业、工地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准确、完整的信息,做到不漏登记不错录入,确保此次工作高效完成。
四、工作步骤
1.现场排查:由专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从业人员现场对机械进行信息采集(车辆照片采集、车辆铭牌采集、车主信息采集)。
2.信息录入(7月5日-8月5日):根据采集的准确信息录入国有系统,保证每一台机械的牌照不会有排放阶段识别错误的情况。
3.检测上牌(8月16日-9月30日前):国有系统录入生成有效环保机械号以后,对每台机械进行尾气检测采样,并对所有检测机械进行制牌上牌(每台2块,左右两侧各1块),出具分析报告、信息登记本和信息采集卡,保证往后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相关费用
1.信息采集与录入及上牌费用400-500元/台,经常德高新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常德高新区管委会统一支付;
2.检测费用600元/台,由各有关企业、工地负责支付。
常德高新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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