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关于灌溪镇“5.2”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深度调查情况的公示
2021年5月2日08时05分许,陈某驾驶湘JZ0755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至国道207线2857公里800米高新区灌溪镇汤家坪村红绿灯路口,与骑行的二轮电动车车主王某发生碰撞,致电动车倒地,货车右后轮碾压王某头部,造成了王某当场死亡、二车受损道路交通事故。经高新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陈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货运车辆发生死亡一人负有主要以上责任,应当开展事故深度调查。目前,高新区交警大队事故调查组已对该事故深度调查完毕,现将事故深度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高新交警大队成立了事故深度调查组,从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善后处理情况、道路的基本情况,当事人、车辆、天气情况,事故发生直接原因及事故责任情况、事故间接原因、对事故责任人及企业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等方面开展全面的深度调查。
经调查,湘JZ0755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陈某违规操作,本应排队等候路口放行信号灯,为了抢时间拖货向右侧绕行,绕行的过程中,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经常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集体研究认定(文书编号:第430730120210000006号),湘JZ0755驾驶人陈某在此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高新区交警大队已于2021年6月17日对肇事驾驶人陈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刑事立案。湘JZ0755重型货车所属的常德瑞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为死者家属先期垫付了部分死亡赔偿金六万元,用于死者安葬事宜,陈某与死者家属在常德市高新区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损害赔偿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同时,常德市瑞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系湘JZ0755重型自卸货车源头管理单位,因该企业登记地址在西洞庭管理区,我队已组织人员专门到该公司内部进行检查,该公司存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驾驶运输过程中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上道路从事货物运输行为,对湘JZ0755重型自卸货车所属公司常德瑞润渣土运输有限公司的处理建议:建议西洞庭交通运管部门和高新区应急部门对该公司按标准作出相应金额的处罚。
高新区交警大队提醒,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货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全安管理。规范行车,做到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运输过程中切忌不能为了抢进度你追我赶,限定每天的工作量,并通过企业监管平台加强对路面货运车辆驾驶人安全常态化监管,对发现有违规行的要按照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处罚到位、教育到位,杜绝有影响到交通安全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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