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送达公告
深圳市中创镁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南金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我单位于2026年9月22日就《镁合金新材料深加工及公路货运轻质车厢项目投资合同》对你公司作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理决定书》(常高新行协〔2026〕1号),因通过你公司住所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无法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上述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主要内容为:
请你公司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返还土地出让优惠价与摘牌成交价的差额2574.7万元。对本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常德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莫小方
联系电话:13873646600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灌溪街道富窑路1号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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