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分类分级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原则要求,确保重点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全覆盖和一般单位“样本全覆盖下的双随机”。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挥有限执法力量的最大执法效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推动常德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主要目标:通过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全力消除事故隐患,使常德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主要任务:常德高新区实际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时间为200个工作日,平均每次开展执法检查按2名执法人员为一组、每组每天检查1家生产经营单位,全年实际可开展执法检查200家生产经营单位。
三、监督检查安排
(一)检查单位范围
一是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二是涉爆粉尘生产经营单位;三是安全生产标准化未达标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四是近三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五是发现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六是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七是其他应当纳入重点检查安排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监督检查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情况;三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四是现场作业安全管理落实情况;五是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六是应急预案编制及实施情况等;七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三)监督检查频次及安排
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现有直管行业企业123家,2025年停产23家,为避免出现重复检查或检查缺位,2025年将对常德高新区所有在产企业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或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督检查的频次)。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现场检查方案
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前,应当依照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综合分析被检查对象生产经营性质、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并经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现场监督检查
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权限,对照《现场检查方案》和《湖南省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实施监督检查。利用执法文书和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等设备,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记录监督检查行为,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严格按照《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实行涉企执法检查扫码登记。
(三)采取现场处置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按程序移交。
(四)规范执法平台使用
应按照“谁执法、谁填报”原则,规范使用和填报相关执法信息系统平台。全过程使用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信息系统开展检查、复查等行政执法工作,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信息化,全过程系统留痕可追溯。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保障执法任务顺利完成。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从依法履职的高度提高认识,狠抓落实。按月份分解任务,严格按计划执行落实。
2.切实规范执法程序。要严格落实“谁检查、谁负责”、“谁处罚、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执法人员要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四项制度”,尤其是在执法过程中做好音像记录,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属于其他行业的执法范围,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移送至有权限的监管部门依法处理;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经审核,报请领导审批同意后上报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3.严守纪律,维护执法权威。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严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从政“十个严禁”工作纪律》,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努力维护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威,自觉树立应急管理的良好形象,对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不作为、乱作为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常德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