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不慎遗失不动产证明2本,具体信息如下:
1.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义务人:李思睿
坐落:常德高新区灌溪镇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中南珑悦小区2#楼13楼1303室。
不动产证明号:湘(2021)常德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250号。
2.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义务人:谷伟
坐落:常德高新区灌溪镇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中南珑悦小区8#楼25楼2503室。
不动产证明号:湘(2020)常德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403号。
以上2本不动产证明声明遗失作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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