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伍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一期40万吨)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批复文件名称 | 关于常德市伍州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80万吨预拌干混砂浆(一期40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批复文件文号 | 高社建〔2020〕2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20年2月19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 联系方式 | 常德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联系方式:0736-7529076 通讯地址:常德高新区富窑路1号 邮 编:415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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