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常德高新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常德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平台培育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要求,确保三年时间内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平台全覆盖,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决定开展2024年常德高新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单位应当是研发活动在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
二、支持领域
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光电信息、绿色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农业育种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高新区重点实验室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应具有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能力。
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的,其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申报主体为农业企业的,其上年度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两类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均需达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要求,依托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优先支持。(即: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4%,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该比例不低于3%。)
申报主体为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的,其上年度研发投入达500万元以上。
2.拟建实验室近5年获得专利授权5项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牵头、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1项以上;或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数达到3项以上。
3.拟建实验室定位清晰,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有较好的学术研究基础,能引领同类学科发展。
4.拟建实验室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人员与用房相对集中;场地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有清晰边界;科研仪器总价值(原值)在500万元以上。
5.拟建实验室有健全的管理制度,有专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二)申报高新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运营单位)应当是园区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具有保证科技创新平台运行发展需要的基本运行经费和条件保障,且内部管理制度完善;
3.有明确的建设规划和发展目标。
4.整体技术水平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或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5.具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并拥有7人以上的研究开发队伍,其中固定研究开发人员不少于3人,高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50%,有学术带领人梯队;
6.具备科研成果工程化的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拥有比较完善的检测、测试设备和必要的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设备(不含生产用设备),且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70万元;
7.依托单位是企业的,其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3%且不低于200万元;
8.申报单位已经取得了准备进入中试或产业化的技术含量高的科技成果。
四、申报受理程序
1.单位申报。依托单位填写《常德高新区创新机构申请书》(见附件1),盖章后将纸质材料(A4纸,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及电子文档(盖章扫描版)报送至常德高新区管委会。
2.申报时间。自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五、奖励方式
成功纳入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的项目在科技项目申报、金融扶持等方面将予以重点支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常德高新区管委会727室
联系人及电话:黎赛男,15773600703、13823167421;
常德高新区产业发展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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