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高新)城管许决字〔2023〕第02号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常(高新)城管许决字〔2023〕第02号
申请人:湖南众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胜
联系电话:13549653290
项目名称:中联重科中高端液压油缸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以窗口直接申报的方式向本局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申请,本局于2023年3月30日依法予以受理,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4.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表一份;
5.工程量清单一份;
6.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协议一份;
7.承运合同一份;
8.渣土管理卫生责任书一份;
9.承运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施工总平面图一份。
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
1、核准你(单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
2、处置的具体地点:常德高新区;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路线:中联大道—塔铁路—临岗公路—荷花堰建筑垃圾消纳场。
3、核准期限从2023年3月31日至2024年3月28日止由常德立新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本局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你单位分级送达《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3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