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 “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情况 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办〔2023〕12号)和《湖南省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湘突环改办函〔2019〕16号)等文件要求,现对其整改任务、目标、措施、效果及整改销号意见对外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指出:园区环境保护水平较低。湖南省产业园区普遍存在规划环评执行不严、园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不到位、园区企业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
整改目标:严格执行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坚决落实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全面开展产业园区跟踪评价,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从根源把控,巩固提升园区生态环保工作。依法依规办理规划环评,开展跟踪评价,根据园区规划环评和“三线一单”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制定园区新进项目环保准入制度,严把招商引资项目准入关,从根源做好生态环境风险防控。
二是加大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根据园区整体规划结合园区生态环境现状,进一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提高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管理能力;引入环保管家进行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全面增强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园区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联合监管执法力度。制定科学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对园区污染物收集、治理及排放进行网格化、清单化管理;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采取交办、查办、督办、移送移交等措施,形成工作闭环,确保环境违法犯罪问题及时查处,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有效提升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
主体责任单位: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牵头单位: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整改完成情况: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高度重视,高标准严要求落实整改措施。2022年11月完成了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了园区新进项目准入制度,严把招商引资环保准入关。对规划环评中指出的园区存在的问题,对标对表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持续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园区已实现雨污分流,建设配套集中污水处理厂一个,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污水处理厂各项在线监测、监督性监测均达标。2021年底引入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务团队作为园区环保管家,提升了园区环保能力。制定完善了《园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积极开展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问,减少了环境违法事件的发生。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9日
受理部门:常德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0736-7661310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富窑路1号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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