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物业费引热议 常德执行“备案价90%”标准

2026-01-07 16:58 来源:常德日报·常德融媒客户端 作者:蔡文龙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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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常德论坛市民留言上一则题为“长期空置的商铺或房屋,物业费怎么交?”的帖子引发关注。发帖网友“子非”反映,近期外地部分城市陆续出台空置房屋物业费打折新规,希望了解常德乃至湖南省是否有相关管理办法,并坦言“当前这类纠纷比较多”。

记者从市住建局在论坛的公开回复中了解到,目前常德市执行的是《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及市级配套实施细则。根据规定,物业服务面向小区全体业主的公共区域,具有涉众性与动态性,物业企业需持续投入人力物力进行维护。因此,即便房屋空置,业主仍应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费用。

针对“空置房收费”这一焦点问题,该局进一步说明:常德市在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方面执行《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确空置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按物业企业备案标准最高不超过90%向业主收取,并规定已装修但尚未入住的房屋物业服务费按空置房标准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层面正出现新动向。省司法厅已正式致函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指出现行省级办法中关于空置房物业服务收费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存在不一致之处,建议予以修订完善。

面对社会各界对降低空置房物业费标准的普遍呼声,市发改委联合市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等部门,已于2025年组织多轮专题研讨并形成共识:在省级文件修订前,常德市仍将执行现行收费标准,以保持政策连续性与区域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