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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来源:常德高新区 02025-01-13 16:26 字体:【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不慎遗失不动产证明2本,具体信息如下:

1.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义务人:李思睿 

坐落:常德高新区灌溪镇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中南珑悦小区2#楼13楼1303室。

不动产证明号:湘(2021)常德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2250号。

2.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义务人:谷伟

坐落:常德高新区灌溪镇珠港路与常德大道交汇处中南珑悦小区8#楼25楼2503室。

不动产证明号:湘(2020)常德高新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403号。

以上2本不动产证明声明遗失作废。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津市市支行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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