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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许可决定书 常城管许决字〔2024〕第901号

来源:常德高新区 02024-02-27 09:30 字体:【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常城管许决字〔2024〕第901号

申请人:湖南众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云栖路559号

法定代表人:张建胜

联系电话:135******3290

项目名称:中联重科中高端液压油缸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单位: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以窗口直接申报的方式向本单位提出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延期)的申请,本单位于2024年2月27日依法予以受理,并组织人员进行审查,现已审查完毕。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下列申请材料:

1.申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

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3.行政许可申请书一份;

4.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申报表一份;

5.工程量清单一份;

6.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协议一份;

7.承运合同一份;

8.渣土管理卫生责任书一份;

9.承运方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10.施工总平面图一份。

内容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

1、核准你(单位)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

2、处置的具体地点:常德高新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路线:中联大道—塔铁路—临岗公路—荷花堰建筑垃圾消纳场。

3、核准期限从2024年3月28日至2025年3月28日止由常德立新运输有限公司承运。

本单位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你单位分级送达《常德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